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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阎志:延续政策扶持 增添发展动能

    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2021-03-06 23:15  柳洁   浏览量:24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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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疫情影响,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遭受巨大损失。为此,中央研究确定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为湖北疫后重振注入了强大活力。在一系列利好政策扶持下,湖北省扛住了疫后恢复重振的历史性大考。但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湖北经济恢复承压依然较重。

    2021年,湖北省提出要全力回归正常,不仅要把损失的部分补回来,还要力争把应有的增长追回来。全国人大代表、卓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阎志认为,疫情过后的经济重启、完全复苏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需要时间,这一周期可能会长达3到5年。为达到目标,坚决把湖北来之不易的经济向好势头保持好、巩固好,需要中央继续保持必要的支持力度。

    阎志代表建议:延续和保持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在金融信贷、减税降费、投资外贸、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帮扶支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避免出现“政策真空”“政策悬崖”,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扶上马,送一程,确保湖北经济持续稳定恢复态势,努力完成“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宏伟目标。

    专项贷款政策期限应延尽延。针对疫中、疫后在湖北投放的定向贷款、普惠性贷款,实行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保持原有利率不变,合理延长政策期限至2022年底。特别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调整还款安排,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力度。针对湖北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继续促进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按贷款本金给予一定比例的优惠资金支持。

    继续减免社保单位,减轻中小微企业发展负担。对湖北中小微企业继续免征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延长执行到2022年12月底。同时,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也可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

    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期限。延长湖北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底。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同时,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执行期限也可延长到2022年年底,并根据行业经济重振情况,逐步恢复正常。

    加快推进支持湖北的国家重大项目落地。从商务部发布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发展24条措施,到国家卫健委决定增设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学中心落户同济医院,中央及各部委密集出台支持扶持政策,推动了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由于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和重大项目推进,需要数年时间,政策支持的连续性尤为重要。建议中央及各部委继续关心湖北发展,对湖北省转型升级重要策略和重大项目保持支持力度不减,确保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同时加快传统基础设施升级和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建设、国家级创新实验室等方面筹划一批新增项目,巩固湖北发展势头。

    主编:熊辉

    【责任编辑:张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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